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我省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