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公布和解释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解释;作出解释前,应当征求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