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筑废弃物消纳第二十五条有效消纳场所达到封场要求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封场作业,不得超限运行。消纳场所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消纳场所进行生态修复。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