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燃用不符合本市质量要求煤炭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