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规范煤炭清洁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