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地管理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实行草地有偿使用。凡使用草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每年向草地所有者缴纳草地有偿使用费,具体标准由乡级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