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本条例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1999年7月31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