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耕地使用者使用测土配方肥,增施有机肥、生物肥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降低化肥使用量。市、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制定测土配方施肥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