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国有重点林区、垦区内小城镇的燃气管理,按照本条例执行。沼气、秸秆气用于城镇燃气经营,以及农村的燃气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