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财政是一级地方财政,是青海省财政的组成部分。自治州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项目,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政策;凡属自治州的财政收入,由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自主调节自治州的财政预算收支,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