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以城镇规划为指导,加快县城所在地和重点小城镇建设,建立健全小城镇管理制度,采取特殊政策,引导牧区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凡省州下拨的培训经费,任何单位不准扣减、截留和挪用。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