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合议庭的审判长由符合审判长任职条件的法官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8月1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