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未标注修改、废止的决定
司法解释效力随其所解释的法律,不是独立的一层。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2012年8月21日
施行日期
2012年9月29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已于2012年6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2011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29日起施行。

2012年8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

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法释〔2012〕12号

(2012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0次会议、

201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

第69次会议通过 2012年8月21日公布

自2012年9月29日起施行)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79年底以前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13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附件:

决定废止的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

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目录(13件)

序号

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外籍案犯刑期计算问题的通知

1956年6月6日

刑法对刑期计算问题已有规定。

〔56〕法行字第5427号

〔56〕高检3字第341号

〔56〕公一甲字第282号

〔56〕司普字第682号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没收反革命分子财产问题的联合批复

1957年3月11日

形势已变化。

〔57〕法研字第4904号

〔57〕高检四字第348号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转发上海市关于人犯羁押、换押、接见、送达执行书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1957年5月16日

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通知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已有新规定。

〔57〕法行字第9108号

〔57〕高检五字第182号

〔57〕公劳联字第12号

〔57〕司普字第715号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刑的刑期计算问题的联合通知

1958年1月14日

通知中有关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以及死刑缓期执行的考验期规定与刑法相关规定相抵触。

〔58〕法研字第5号

〔58〕高检四字第2号

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特赦罪犯的刑期计算等问题的意见

1959年10月17日

形势已经变化。

法酉17号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清理在押的死缓罪犯的联合通知

1962年7月26日

形势已经变化。

〔62〕法行字第112号

〔62〕高检发第11号

〔62〕公劳字第14号

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是否需要履行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

1963年7月29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已经消失的,应收监执行,并对新罪进行立案侦查。批复涉及的问题已有法可依。

〔63〕法研字94号

〔63〕高检二字49号

〔63〕公发(劳)539号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徒刑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恋爱与结婚问题的联合批复

1963年8月31日

相关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已有规定。

〔63〕法研字第102号

高检发〔63〕28号

〔63〕公发(劳)600号

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三类分子两性关系案件的联合批复

1964年9月24日

形势已经变化。

〔64〕法研字88号

〔64〕高检发字第42号

〔64〕公发(治)623号

1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转发湖南省政法三机关关于不准检查处女膜的通知

1965年3月11日

流氓罪已取消,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被害人不得强制进行人身检查。通知精神已经被现行刑事诉讼法所吸收。

〔65〕法研字4号

〔65〕高检发2号

〔65〕公发(治)159号

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清理老弱病残犯和精神病犯的联合通知

1979年4月16日

该通知具有时效性,现已过时效,不再适用。

〔79〕法办研字第6号

〔79〕高检三字第19号

公发〔1979〕61号

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关于铁路系统案件的批捕起诉、审判问题的通知

1979年12月6日

刑事诉讼法关于普通管辖与专门管辖的分工已有明确规定。

〔79〕法办字第78号

高检一文字〔79〕61号

公发〔79〕175号

〔79〕铁公安字1885号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反革命挂钩案件的罪名、罪证问题的通知

1979年12月26日

反革命罪已被取消,形势已变化。

〔79〕法研字第30号

〔79〕高检一文字第67号

公发〔1979〕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