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考评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和《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章 颁发合格证书第十四条已废止《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合格证书》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1996年6月2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