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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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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一条

有效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款、项)引用。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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