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司法鉴定所涉及的专业未纳入名册时,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从社会相关专业中,择优选定受委托单位或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如果被选定的单位或专业人员需要进入鉴定人名册的,仍应当呈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批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