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本规定所称的异地是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委托执行,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1年5月1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