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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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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已修改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起诉与答辩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12月1日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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