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应当围绕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