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已修改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