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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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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

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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