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八条有效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公示催告期间向海事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海事法院起诉。八、关于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2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