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有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提单的行为无效;有关货物的存储保管费用及风险由申请人承担。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2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