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章 附则第五百四十四条已废止人民法院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百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