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条

已废止

确有必要通知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条件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对其陈述、证言进行质证。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