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第四百零六条已废止涉外刑事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经有关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四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