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八条

已废止

人民法院受理涉外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在押的外国籍被告人享有与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与其监护人、近亲属会见、通信,以及请求人民法院提供翻译的权利。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