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第三百一十条已废止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