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章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二百六十七条已废止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