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五节 法庭纪律与其他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在庭审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认为正确的,应当采纳。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百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