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章 强制措施第一百二十二条已废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