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已废止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案件,申请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交纳费用。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