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已废止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效力随其所解释的法律,不是独立的一层。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1991年6月6日
施行日期
1991年6月6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

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

1991年6月6日 法(经)函〔1991〕64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