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