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已修改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对方当事人又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