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二条已修改法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五、证据的审核认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