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