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已修改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1年3月1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