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已修改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1年3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