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有效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6年1月2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