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已修改人民法院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认定货运代理企业因处理海上货运代理事务与委托人之间形成代理、运输、仓储等不同法律关系的,应分别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