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