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已废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0年9月1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