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已废止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