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五章 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第三十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发还财产等执行实施措施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6年4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