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第二十条已废止对于可能因被告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其他损害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建议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根据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检察院无需提供担保。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5年12月2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