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第十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一)终结审查;(二)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5年12月2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