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因过错致其代办的手续、证件存在瑕疵,或者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补办或者协助补办相关手续、证件并承担相应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