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已修改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5月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