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1月1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